據《華爾街日報》10日報道,美國財政部當天發布一項新規,加大對外國投資者在美投資交易的審查力度,只要企業涉及與27個行業相關的關鍵技術設計、測試或開發,都必須提交給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接受國家安全評估,否則可能面臨最高與擬定交易金額相同的罰金,而CFIUS也有權否決投資交易。
報道稱,新規涉及的行業涵蓋了半導體、電信和國防等,提出的罰款力度也比一些人士之前所主張的更大,未來落在CFIUS審查范圍內的交易數量可能達到空前水平。新規自11月10起實施,試行約15個月,之后將會出臺永久性條例。
據《紐約時報》介紹,根據新規,外國投資者必須向CFIUS報備其收購行動,并提交一份收購目的計劃書。
如果外國投資者在一家生產敏感技術的企業中持有股份,有能力接觸非公開的技術信息,或是能參與公司決策性意見,例如成為董事會成員,CFIUS就有權審核甚至否決該筆投資或收購計劃。
報道稱,截至目前,只有收購或控制美國公司股份的項目才會被審查,但根據新規,CFIUS審查的范圍被擴大,包括合資企業和外國人在美國企業的小額投資,只要CFIUS認為這些公司涉及的技術關乎國家安全。
此次的新規是對最近美國通過的一項旨在收緊海外投資審查的法律的落實。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8月13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被納入其中。該法案要求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更加嚴格審查外資收購美國公司,并對外國投資美國企業提供國家安全評估報告。
當時,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在推特上高興地說,該法案“將增強美國政府保護關鍵技術的能力”。
《紐約時報》10日援引一名美財政部高級官員的話說,新規并非針對中國投資者,而是適用于任何國外投資者。
風險管理咨詢公司Kroll的CFIUS咨詢主管蘭姆·黑爾(Nicole Lamb-Hale)表示,新規可能會對美國尋求外國投資的企業產生寒蟬效應,也將為交易設置額外障礙。但她同時指出,新規讓人意識到,如果美國不采取行動,“就會處于危險之中”。
對于美國加緊外資審查的做法,商務部新聞發言人8月14日在回應“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時曾表示:
我們注意到,美國“外國投資風險評估現代化法案”已作為“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案”的一部分由特朗普總統簽署成法。中方將對法案內容進行全面評估,并將密切跟蹤法案實施過程中對中國企業產生的影響。
當前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跨國投資方興未艾。中美企業在深化投資合作方面有強烈的意愿,巨大的潛力。兩國政府應順應企業呼聲,提供良好的環境和穩定的預期。美方應客觀、公正對待中國投資者,避免國家安全審查成為中美企業開展投資合作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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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美發布新規嚴查外資 涉半導體、國防等27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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