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三安光電發布《澄清補充公告》。
此前,媒體報道了三安光電隱秘的大客戶關系逾31億采購差額成謎,三安光電兩天前對此發布了澄清公告。今日,三安光電再度發布澄清補充公告。
此次澄清公告主要對三安光電與客戶的關系、三安光電與三安集團披露供應商的差額進行補充說明。
關于三安光電與客戶的關系補充說明,公告披露如下:
經三安光電咨詢并核實,2009年7月,王雄先生入職荊州市弘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晟光電”)擔任出納及監事職務;2011年8月,王雄先生申請離職并已不再擔任弘晟光電監事職務;王雄先生離職后,再未履行監事職責; 弘晟光電至今尚未辦理監事變更手續,導致目前工商登記顯示王雄先生仍為弘晟光電監事,弘晟光電將會盡快辦理監事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弘晟光電為本公司參股約33.34%的子公司。王雄先生于2011年8月離職弘晟光電,并于2015年3月變為福建天電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天電”)大股東,期間間隔年限達四年。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5 條的規定,王雄先生不屬于本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王雄先生控股的福建天電因而也不屬于本公司的關聯方,公司與福建天電的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關于三安光電與三安集團披露供應商的差額補充說明如下:
2018年4月20日,本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中“第四節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1、收入和成本分析/(4)主要銷售客戶及主要供應商情況”部分披露了“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310,612.97萬元,占年度采購總額48.53%;其中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額中關聯方采購額0萬元,占年度采購總額 0%。”本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披露的供應商采購額口徑包含了原材料采購總額 321,911.48 萬元、設備采購總額 286,551.49萬元、工程建設采購總額31,633.48萬元,合計金額為640,096.45萬元。
2018年11月13日,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中“第五章發行人基本情況/九、發行人主營業務經營狀況/(三)各板塊生產經營情況/ 1、光電板塊/(4)采購情況”披露了近一年及一期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金額 110,540.00 萬元,占原材料采購總額34.34%。三安集團披露的口徑僅包含了原材料采購總額 321,911.48 萬元。
上述兩項相比較,本公司與三安集團差異體現在本公司比三安集團披露的金額多出了設備采購286,551.49萬元和工程建設采購 31,633.48 萬元,合計318,184.97萬元,是由于披露口徑不一致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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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三安光電再度澄清:與大客戶福建天電不屬于關聯交易 31億采購差額屬披露口徑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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