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消息,從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立案,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標的為3187.13萬元。目前中興官方對此事未作出任何回應。
中興通訊(全稱: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興;英文簡稱:ZTE;深交所:000063、港交所:763)是一家中國大陸跨國科技公司,于1985年成立。總部在廣東深圳。
中興通訊運營三大業務:運營商網絡(54%)、終端(29%)、電信(17%)。中興通訊的核心產品是無線通訊、電信交換、接入、光傳輸和數據電信設備、移動電話和電信軟件。它還提供增值服務產品,如點播和流媒體視頻。中興通訊主要以自己的品牌銷售產品,但也進行代工生產。
財報顯示,中興通訊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87.66億元,同比下降23.26%;凈虧損72.6億元。預計2018全年虧損62億-72億元,上年同期盈利45.68億元,同比下降235.72%-257.61%。
被執行人注解: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后,或終審判決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在法院對于一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后,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最新消息:中興回應
針對中興通訊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一事,中興通訊回應稱,該事宜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糾紛,并非失信被執行。
以下為回應全文:
就近日媒體報道中提到的中興通訊被中建五局申請強制執行的事宜,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糾紛,并非失信被執行。
自2008年起至今,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發生多起系列糾紛案件,相關進展均在公司半年報、年報中有詳細的披露。此次被申請執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中建五局訴中興通訊的案件,自2009年起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做出再審終審判決,判決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程款1449余萬元人民幣、對方的窩工損失286余萬元人民幣及利息等,同時判決中建五局返還中興通訊保函2015萬元人民幣及利息。鑒于上述判決雙方互付支付義務,且該案涉及的其他幾起案件在該案判決后重新啟動審理,公司與中建五局一直在就案件和解進行溝通,中建五局并未在判決生效后立即申請執行。
針對此案件的執行申請,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目前雙方仍在友好協商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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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突發!中興被執行人名單怎么回事?真相原因詳情始末驚呆網友!剛剛,中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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