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12月1日,加拿大政府應美國的要求在溫哥華逮捕了華為公司副董事長、CFO孟晚舟。美國政府正在尋求引渡,保釋聽證會已安排在當地時間周五(12月7日)舉行。
本文引用地址:有知情人士表示,美國指控孟晚舟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禁令。但對于這一事件,華為董事、高級副總裁陳黎芳回應稱:“關于具體質控提供給華為的信息非常少,華為并不知曉孟女士有任何不當行為。公司相信,加拿大和美國的法律體系最終會給出公正的結論。”她還強調,華為遵守業務所在國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則表示:“加拿大警方應美方要求逮捕一個沒有違反任何美、加法律的中國公民,對這一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中方表示堅決反對并強烈抗議。中方已向美、加兩國進行了嚴正交涉,要求它們立即糾正錯誤做法,恢復孟晚舟女士的人身自由。我們將密切關注事態發展,采取一切行動堅決維護中國公民合法權益。”
回想起幾天前的習特會上,中美才剛剛達成共識,宣布按下貿易戰的“暫停”鍵,開始進行談判。然而就在這樣的時候,美國突然以“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為由對華為公司的副董事長進行非正常逮捕,這不禁令人回想起幾個月前,同樣相似的理由,讓中興通訊一度陷入停擺。
實際上,早在2013年和2016年,就有媒體報道孟晚舟擔任董事的香港公司Skycom Tech有可能向伊朗運營商違規銷售惠普的設備,美國也一直在審查華為是否有涉嫌違反出口制裁法律等行為。但華為方面表示,公司和Skycom從未供應過惠普設備。
眾所周知,美國一直禁止華為進入美國市場,并且還要求日本、韓國、英國、德國、澳大利亞、意大利等盟友禁止購買華為的電信設備。其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已經明確表態拒絕華為參與本國5G項目,英國也于12月5日宣布將會把華為設備從其核心4G網絡中“剝離”出來,同時也已經將華為排除在競標供應5G核心網合同的名單之外。
核心技術為人所忌
華為在5G的技術研發上一直處于世界領先地位。據《中國知識產權雜志》披露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6月14日,由華為、愛立信、三星、夏普、因特爾等10家企業聲明5G標準專利達5401族。其中,華為以1481項聲明專利(占比28.90%)占據排名第一,愛立信1134項聲明專利(占比22.13%)、三星以1038項標聲明專利(占比20.26%)分列二三位。
日前,在IMT-2020(5G)推進組組織的中國5G技術研發試驗第三階段中,華為5G LampSite率先完成5G SA獨立組網的性能和功能的全部測試項目。其中,在C-波段,100MHz帶寬下,單用戶下行峰值速率超過1.8Gbps,達到理論峰值。這是業界首個針對SA組網的、也是迄今最全面的基于3GPP R15協議的室內覆蓋方面的測試。華為本次完成了在信通院實驗室和懷柔5G外場的測試,在C-波段,100MHz帶寬下,對上下行峰值、下行4T4R、上下行256QAM、多用戶性能等5G無線側關鍵內容進行了充分的驗證。
此外,華為在芯片上的研發實力也深為歐美忌憚。2017年華為重磅推出的首款AI芯片麒麟970,也是全球首款內置獨立NPU的智能手機AI計算平臺,今年推出的更為驚艷的兩款AI芯片,用于大規模分布式訓練系統的升騰910以及面向邊緣計算場景的升騰310。這在體現華為核心自主技術競爭力的同時,也為外國友商帶來巨大的壓力。有消息稱,美國政府擔心華為可能憑借其品牌和技術積累在美開拓更廣闊的市場,給美國本土企業帶來毀滅性的沖擊。
目前,美國對華為調查的細節我們尚不清晰。但今年美國政府以“信息安全”的名義,分別對華為與中興施加限制,結合貿易戰與暫停貿易戰的“90天談判期”,這一“信息安全”顯得更加耐人尋味。
孟晚舟資料
公開資料顯示,孟晚舟出生于1972年,畢業于華中理工大學,碩士學位。1993年加入華為,歷任公司國際會計部總監、華為香港公司首席財務官、賬務管理部總裁。現任公司CFO、副董事長。
2003年,孟晚舟負責建立了全球統一的華為財務組織,并進行了組織架構、財務流程、財務制度、IT平臺等的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2005年起,孟晚舟主導在全球建立了五個共享中心,并推動華為全球集中支付中心在深圳落成,提升了賬務的運作效率與監控質量,保障海外業務在迅速擴張中獲得核算支撐;2007年起,她負責實施了與IBM合作的、長達八年的華為IFS(集成財經服務)變革。IFS變革,構建了數據系統,并在資源配置、運營效率、流程優化和內控建設等方面建立規則,使華為開啟了精細化管理之路,成為華為持續成長基因之一;近年,匹配華為的長期發展規劃,孟晚舟致力于華為財經管理的精細化和綜合化,持續建設資金風險管理體系、稅務遵從管理體系,并積極推動財經作業高效、敏捷、智能地開展。
據天眼查工商信息顯示,孟晚舟現擔任華為旗下11家公司的高管,其是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長,是華為旗下投資公司西安銳信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兼總經理,擔任成都華為高新投資有限公司、杭州華為數字技術有限公司、武漢華為投資有限公司、杭州華為企業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華為數字技術(蘇州)有限公司、貴安新區華為投資有限公司、華為終端(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董事,并無持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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