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賽事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引領全國增材制造產業發展以及職業院校3D 打印專業建設與改革。賽事本著創新創意、合作共贏、公平公正的發展理念展開,現將參賽具體時間與規程安排如下:
競賽項目
賽項名稱:3D 打印造型技術
賽項組別:職工組、教師組、學生組(包括中職組和高校組)
競賽級別:國家級二類競賽
舉辦單位
賽事承辦單位:中國電子商會培訓認證中心、中國電子商會會員與分支機構管理部
賽項承辦單位:北京企學研教育科技研究院、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公共實訓基地
賽項冠名單位:深圳市創想三維科技有限公司
競賽地點
北京、上海、深圳、武漢、長春、南寧······
競賽內容
競賽內容分為預選賽和決賽。
(一)預選賽
預選賽為現場設計制作,現場設計制作將以任務書形式公布,時長為 5 小時,具體說明如下:
任務一:三維建模
根據圖紙要求完成產品的三維數據建模。該模塊主要考核選手的三維建模能力。
任務二:產品創新設計
按給定要求對產品外觀或結構進行創新設計。該模塊主要考核選手應用綜合知識進行創新設計的能力。
任務三:產品 3D 打印與后處理
根據創新設計產品的三維模型數據和賽場提供的 3D 打印機及軟件,對該產品進行參數設定和加工。主要考核選手利用 3D 打印機以最佳路徑和方法按時高質量完成指定產品加工任務。并考核選手3D 打印模型后期處理等方面的能力。
任務四:職業素養
主要考核競賽隊在本競賽過程中的以下方面:
①設備操作的規范性;
②工具、量具的使用;
③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
④完成任務的計劃性、條理性以及遇到問題時的應對狀況等。
(二)決賽
決賽分為理論知識和技能實際操作兩部分,其中理論知識競賽成績占總成績的 20%,技能實際操作競賽成績占總成績的 80%。
1.第一部分:理論知識競賽
理論考試時間為 2 小時,采用筆試形式,具體說明如下:
本競賽對傳統理論考試方式進行了改革,從考知識的形式,提高到“以理論考試的方式考職業能力”。采納國際通用的測評方式即:通過筆試測評選手的職業能力,包括八項指標即:直觀性/展示、功能性、使用價值導向、經濟性、企業生產和工作過程導向、社會接受度、環保性、創造性。
2.技能實際操作競賽
技能實際操作競賽時間為 8 小時(不包括現場競技時間),以任務書形式公布,具體要求如下:
任務一:方案設計
根據給定的情景或者任務要求,設計解決問題的產品方案,利用賽場提供的繪圖軟件繪制產品的設計圖紙及產品數字模型。主要考核選手在特定情境或者任務要求下,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并利用技術語言表達設計方案的能力。
任務二:產品運動仿真設計
根據完成的產品數字模型,進行產品的運動仿真設計。主要考核選手仿真動畫設計制作能力,和在仿真機械運動過程中對整體產品的外觀以及運動、裝配關系的綜合處理能力。
任務三:產品 3D 打印與后處理
選手根據產品的三維模型數據和賽場提供的 3D 打印機及軟件,對該產品進行參數設定和加工。主要考核選手利用 3D 打印機以最佳路徑和方法按時高質量完成指定產品加工任務。并考核選手 3D 打印模型后期處理等方面的能力。
任務四:現場競技
選手組裝調試產品并按照競技要求進行現場競技。
任務五:職業素養
主要考核競賽隊在本競賽過程中的以下方面:
①設備操作的規范性;
②工具、量具的使用;
③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
④完成任務的計劃性、條理性以及遇到問題時的應對狀況等。
競賽方式
(一)職工組、教師組均為個人賽,每支參賽隊由 1 名選手組成,每隊設置教練 1 名,領隊 1 名。
(二)學生組(包括中職組和高校組)為團體賽,不計選手個人
成績。每支參賽隊由 2 名選手組成,指定 1 人為隊長,學生組競賽可以設置不超過 2 名指導教師,每隊設置領隊 1 名。每個學校限報 1 支代表隊,參賽選手為同一學校,不允許跨校組隊。
(三)競賽采取職工組、教師組和學生組分場進行,由賽項執委會按照競賽流程組織各領隊參加公開抽簽,確定各隊參賽賽位。
(四)學生選手經過預賽選拔確定決賽晉級名額。職工組、教師組根據報名情況,設立預選賽。
(五)預選賽結束后,執委會將在大賽官方信息發布平臺上發布晉級決賽參賽隊名單。
成績評定
(1)現場評分
現場裁判依據現場打分表,對參賽隊的操作規范、現場表現等進行評分。評分結果由參賽選手、裁判員、裁判長簽字確認。
(2)結果評分
對參賽選手提交的競賽成果,依據賽項評價標準進行評價與評分。
(3)解密
裁判長正式提交賽位號(競賽作品號)評分結果并復核無誤后,加密裁判在監督人員監督下對加密結果進行逐層解密。本賽項采取逆向解密。解密結束,經與參賽選手的身份信息核對無誤后,由加密裁判將選手參賽證等個人身份信息證件歸還給參賽選手。
(4)抽檢復核
為保障成績評判的準確性,監督組對賽項總成績排名前 30%的所有參賽隊伍(選手)的成績進行復核;對其余成績進行抽檢復核, 抽檢覆蓋率不得低于 15%。監督組需將復檢中發現的錯誤以書面方式及時告知裁判長, 由裁判長更正成績并簽字確認。復核、抽檢錯誤率超過 5%的,則認定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組需對所有成績進行復核。
成績公布
(1)錄入。由承辦單位信息員將賽項總成績的最終結果錄入賽務管理系統。
(2)審核。承辦單位信息員對成績數據審核后,將賽務系統中錄入的成績導出打印,經賽項裁判長審核無誤后簽字。
(3)報送。由承辦單位信息員將裁判長確認的電子版賽項成績信息上傳賽務管理系統。同時將裁判長簽字的紙質打印成績單報送大賽執委會辦公室。
(4)公布。閉幕式公布比賽成績。
技術規范
1.產品創新設計:結合產品構造等機械制造專業知識,進行指定產品外觀或結構的創新設計,要求滿足 3D 打印成型工藝、強度、裝配等指定的技術要求。
2.樣品 3D 打印加工:導入創新設計的三維零件數據模型文件至賽場提供的 3D 打印設備配套的編程軟件中,進行產品零件的3D 打印工藝設計。選擇工作參數,進行指定產品零件的 3D 打印制作。打印制作完成后,剝離產品的支撐材料,進行產品的表面適當的后處理。本賽項要求具有的知識點、基礎技術要求和技能要求為機械設計基礎、三維軟件應用、三維打印設備應用等課程實訓所涵蓋的內容。本賽項要求掌握的操作規程為競賽指定設備所規定安全操作規程。
評分方法
1.裁判組織與分工
本賽項裁判分為現場裁判組和評分裁判組。現場裁判組主要完成選手的資格審查、競賽準備工作檢查、任務書發放、比賽現場秩序維護與監督、比賽中突發的或其它臨時情況的處理、文明生產等現場分的評比。評分裁判組負責各競賽任務成績評定,組長由競賽裁判長或副裁判長擔任。評分裁判組成員與各參賽代表隊隔離,評分期間在競賽執委會沒有特別授權的前提下,被禁止與外界聯系。
2.裁判評分方法:對于需要記錄數據和結果現象的考核點,由選手記錄并舉手請裁判進行確認;對于需要記錄操作過程與規范的考核點,裁判需記錄具體情況并在比賽結束后由首席裁判組織統一評分,以保障評分尺度的一致;對于需要保存數據的考核點,在比賽結束后由兩名或以上裁判進行統一評分,并進行 U 盤備份。評比按競賽任務不同,分為不同的小組完成,小組內可以采取“先統一標準后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的辦法。若小組內成員有爭議,由主持評分工作的裁判長或裁判長召集評分裁判組會議根據競賽相關文件決定。主持評分工作的裁判長對各小組成績進行審查和復核。
3.比賽結束后,首席裁判重新分配裁判小組,每組至少有 5 名成員,負責對任務書中的某一項目,嚴格按照評分細則,進行全場評分,最后將該項目所有成績匯總成表,并由小組審核確認簽字,移交首席裁判。
4.所有項目成績匯總表均完成后,由指定其中 2 個裁判成員,對所有項目進行分數復查確認,最終生成參賽隊總成績表,由首席裁判簽字確認后,將工作任務書、現場所有記錄表、確認表等相關紙質文檔進行封箱簽字,移交到執委會。
5.評分中所有涂改處均需向首席裁判說明并備案;在復查中發現的問題均需向首席裁判說明并備案。
6.按比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參賽隊的名次。比賽成績相同,按職業素養成績較高的名次在前;職業素養成績相同,名次并列。
7.最終將比賽所有資料交大賽執委會匯總,所有裁判員未經執委會同意不得泄露比賽試題和比賽成績,比賽結果由大賽執委會進行公布。
8.比賽總成績滿分 100 分。
9.競賽現場與裁判工作現場進行全程視頻錄像。
10.裁判工作和秘書組工作在競賽監督組監督下進行。
獎項設定
1.對在決賽中競賽綜合成績第一、二名的職工組選手和第一名的教師組選手,經核準后,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
2.競賽決賽職工組、教師組分開排名,按照比例分別設一等獎:10% ,二等獎:20% ,三等獎:30%。其它選手頒發優秀獎,按獲獎等級分別頒發獎杯、獎章及榮譽證書。
3.競賽決賽學生組按中職組、高校組分開排名,按照比例分別設一等獎:10% ,二等獎:20% ,三等獎:30%。其它選手頒發優秀獎,按獲獎等級分別頒發獎杯、獎章及榮譽證書。
4.競賽決賽獲得各組別一等獎的指導教師、教練頒發優秀指導教師、優秀教練證書。
5.競賽另設最佳組織獎、競賽支持獎、突出貢獻獎若干名,若干名。按類別頒發獎牌和證書。
6.競賽預選賽各組別設決賽職工組、教師組晉級獎 100 名,學生組(中職組、高校組)晉級獎 60 名(其它選手頒發優秀獎)。
競賽須知
(一)參賽隊須知
1.參賽隊統一使用單位名稱為代表隊名稱,學生組不接受跨校組隊報名。不使用其他組織、團體名稱。
2.各參賽隊均須經報名和通過資格審查后確定。
3.各參賽隊報到時,請出示為參賽選手購買的大賽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未購買,將暫時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4.比賽進行過程中及不同的賽段,參賽隊不可以更換參賽選手。
5.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增補新隊員參賽,允許隊員缺席比賽;不允許更換指導教師或教練,允許指導教師或教練缺席。
6.參賽隊選手和指導教師、教練應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比賽規則和比賽紀律,服從裁判,尊重裁判和賽場工作人員,自覺維護賽場秩序。
(二)指導教師、教練須知
1.各參賽代表隊要發揚良好道德風尚,聽從指揮,服從裁判,不弄虛作假。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參賽資格,名次無效。
2.各代表隊領隊要嚴格執行競賽的各項規定,加強對參賽人員的管理,做好賽前準備工作,督促選手帶好證件等競賽相關材料。
3.競賽過程中,除參加當場次競賽的選手、執行裁判員、現場工作人員和經批準的人員外,領隊、指導教師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競賽現場。
4.參賽代表隊若對競賽過程有異議,在規定的時間內由領隊向賽項仲裁工作組提出書面報告。
5.對申訴的仲裁結果,領隊應帶頭服從和執行,并做好選手工作。參賽選手不得因申訴或對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競賽,否則以棄權處理。
6.指導老師、教練應及時查看大賽專用網頁有關賽項的通知和內容,認真研究和掌握本賽項競賽的規程、技術規范和賽場要求,指導選手做好賽前的一切技術準備和競賽準備。
7.領隊、指導教師、教練應在賽后做好賽事總結和工作總結。
(三)參賽選手須知
1.參賽選手應按有關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否則取消競賽資格。
2.參賽選手憑統一印制的參賽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競賽,按賽項規定的時間、順序、地點參賽。
3.參賽選手應認真學習領會本次競賽相關文件,自覺遵守大賽紀律,服從指揮,聽從安排,文明參賽。
4.比賽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文明生產規則,愛護比賽場地的設備、儀器等,不得人為損壞儀器設備。一旦出現較嚴重的安全事故,經總裁判長批準后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5.參賽選手請勿攜帶任何電子設備、通訊設備及其他資料進入賽場。
6.競賽時,在收到開賽信號前不得啟動操作,各參賽隊自行決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競賽項目,嚴禁作弊行為。
7.競賽完畢,選手應全體起立,結束操作。將設備和工具歸位,資料整齊擺放在操作平臺上,經工作人員清點后方可離開賽場,離開賽場時不得帶走任何資料。
8.在競賽期間,未經競賽執委會的批準,參賽選手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的與競賽內容相關的采訪。參賽選手不得將競賽的相關信息私自公布。
9.各參賽隊按照大賽要求和賽題要求提交競賽成果,禁止在競賽成果上做任何與競賽無關的記號。
10.按照程序提交競賽結果,并與裁判一起簽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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