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泛覆蓋的信息感知網絡
廣泛覆蓋的信息感知網絡是智慧城市的基礎。任何一座城市擁有的信息資源都是海量的,為了更及時全面地獲取城市信息,更準確地判斷城市狀況,智慧城市的中心系統需要擁有城市的各類要素交流所需信息的能力。智慧城市的信息感知網絡應覆蓋城市的時間、空間、對象等各個維度,能夠采集不同屬性、不同形式、不同密度的信息。物聯網技術的發展,為智慧城市的信息采集提供了更強有力的幫助。
當然,“廣泛覆蓋”并不意味著對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進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這既不可能也無必要,智慧城市的信息采集體系應以系統的適度需求為導向,過度追求全面覆蓋既增加成本又影響效率。
2、多種網絡的深度互聯
智慧城市的信息感知是以多種信息網絡為基礎的,如固定電話網、互聯網、移動通信網、傳感網、工業以太網等,“深度互聯”要求多種網絡形成有效的連接,實現信息的互通訪問和接入設備的互相調度操作,實現信息資源的一體化和立體化。梅特卡夫法則指出,網絡的價值與網絡節點數量的平方成正比。在智慧城市中也會看到,將多個分隔獨立的小網連接成互聯互通的大網,可以大大增加信息的交互程度,使網絡對所有成員的價值獲得提升,從而使網絡的總體價值顯著提升,并形成更強的驅動力,吸引更多的要素加入網絡,形成智能城市網絡節點擴充與信息增值的正反饋。
3、各種資源體系協同共享
在傳統城市中,信息資源和實體資源被各種行業、部門、主體之間的邊界和壁壘所分割,資源的組織方式是零散的,智慧城市“協同共享”的目的就是打破這些壁壘,形成具有統一性的城市資源體系,使城市不再出現“資源孤島”和“應用孤島”。
在協同共享的智慧城市中,任何一個應用環節都可以在授權后啟動相關聯的應用,并對其應用環節進行操作,從而使各類資源可以根據系統的需要,各盡其能地發揮其最大的價值。這使各個子系統中蘊含的資源能按照共同的目標協調統一調配,從而使智慧城市的整體價值顯著高于各個子系統簡單相加的價值。
4、海量信息的智能處理
智慧城市擁有體量巨大、結構復雜的信息體系,是其決策和控制的基礎,而要真正實現“智慧”,城市還需要表現出具有對所擁有的海量信息進行智能處理的能力,這要求系統根據不斷觸發的各種需求對數據進行分析,提煉所需知識,自主地進行判斷和預測,從而實現智能決策,并向相應的執行設備給出控制指令,這一過程中還需要體現出自我學習的能力。
智能處理在宏觀上表現為對信息的提煉增值,即信息在系統內部經過處理轉換后,其形態應該發生了轉換,變得更全面、更具體、更易利用,信息的價值獲得了提升。在技術上,以云計算為代表的新的信息技術應用模式,是智能處理的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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