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工程師的基本要求,樹立軟件產業界整體優良形象:
0.01 自覺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標準和中國軟件行業基本公約。
0.02 講誠信, 堅決反對各種弄虛作假現象,不承接自己能力尚難以勝任的任務,對已經承諾的事,要保證做到,在情況變化和有特殊原因,實在難以做到時,應及早向當事人報告和說明;忠實做好各種作業記錄,不隱瞞、不虛構,對提交的軟件產品和及其功能,在有關文檔上不作夸大不實的說明。
0.03 講團結、講合作,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善于溝通和交流,在業務討論上,積極坦率地發表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對理解不清楚和有疑問的地方,決不放過,在做同級評審和技術審核時,實事求是地反映和指出問題,對事不對人,要自覺協助項目經理做好項目管理,積極提出工作改進建議。
0.04 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觀念,自覺抵制各種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的行為,不購買和使用盜版的軟件,不參與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在自己開發的產品中不拷貝、復用未獲得使用許可的他方內容。
0.05 樹立正確的技能觀,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為社會和人類造福,絕不利用自己的技能去從事危害公眾利益的活動,包括構造虛假信息和不良內容、制造電腦病毒、參與盜版活動、非法解密存取、黑客行為和攻擊網站等行為,提倡健康的網絡道德準則和交流活動。應大力鼓勵和提倡利用自己的計算機知識,積極參與科學普及活動和應用推廣活動。
0.06 認真履行簽定的合同和協議規定,有良好的工作責任感,不能以追求個人利益為目的,而不顧協議合同規定,不顧對已承諾的項目開發任務的影響,甚至以攜帶原企業的資料提高自己的身價。應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隨意向他人泄露工作和客戶的機密。
0.07 面對飛速發展的技術,能自覺跟蹤技術發展動態,積極參與各種技術交流、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活動,不斷改進和提高自己的技能,自覺參與項目管理和軟件過程改進活動。能注意對個人軟件過程活動的監控和管理,積累工程數據,研究和不斷改進自己的軟件生產效率和質量,并積極參與發展高效的團隊軟件過程管理,使各項軟件產出,都能達到國際和國家標準與規范。
0.08 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術和職業道德素質,力爭做到與國際接軌,提交的軟件和文檔資料能符合國際和國家的有關技術標準,在職業道德規范上,也能符合國際軟件工程師職業道德規范標準。
原則1 公 眾
軟件工程師應當以公眾利益為目標,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1.01 對他們的工作承擔完全的責任;
1.02 以公眾利益為前提,合理分配軟件工程師、雇主、客戶和用戶的利益;
1.03 批準軟件,應該在確信該軟件是安全的、符合規格說明的、經過合適測試的、不會降低生活品質、不影響隱私權或者有害環境的前提之下;
1.04 當他們有理由相信有關的軟件和文檔,可以對用戶、公眾或環境造成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危害時,應該向適當的人員或當局舉報;
1.05 通過合作解決由于軟件本身及其安裝、維護、支持或文檔引起的社會嚴重關切的各種事項;
1.06 在所有有關軟件、文檔、方法和工具的申述中,特別是與公眾相關的,力求公正,避免欺騙;
1.07 認真考慮諸如使用者身體殘疾、資源分配限制、經濟貧困和其他可能影響軟件使用的各種因素;
1.08 應致力于將自己的專業技能應用于公益事業和公共教育。
原則2 客戶和雇主
在保持與公眾利益一致的原則下,軟件工程師應注意滿足客戶和雇主的最高利益,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2.01 在其可勝任的領域提供服務,對其經驗和教育方面的不足應持誠實和坦率的態度;
2.02 不使用非法或非合理渠道獲得的軟件,不明知故犯;
2.03 在客戶或雇主知曉和同意的情況下,只在準許的范圍內使用客戶或雇主的資產;
2.04 保證他們所遵循的文檔是按要求經過授權批準的;
2.05 只要工作中所接觸的機密文件不違背公眾利益和法律,對這些文件所記載的信息須嚴格保密;
2.06 根據判斷,如果一個項目有可能失敗,或者費用過高,或違反知識產權法規,或者存在其它問題,應立即確認,將文檔記錄、收集的證據和報告提交客戶或雇主;
2.07 當他們知道軟件或文檔有涉及到社會明顯關切的問題時,應進行確認,并將文檔記錄和報告提交給雇主或客戶;
2.08 不接受不利于當前雇主工作的外部工作;
2.09 不提倡與雇主或客戶的利益沖突,除非出于符合更高道德規范的考慮。在后者情況下,應通報雇主或其他涉及這一道德規范的適當的當事人。
原則3 產 品
軟件工程師應當確保他們的產品和相關的改進符合最高的專業標準,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3.01 努力保證高質量、可接受的成本和合理的進度,確保任何有意義的折衷方案是雇主和客戶清楚和接受的,且從用戶和公眾角度是適合的;
3.02 確保他們所從事或建議的項目有適當和可達到的目標;
3.03 識別、定義和解決他們工作項目中有關的道德、經濟、文化、法律和環境問題;
3.04 通過適當地結合教育、培訓和實踐經驗,保證他們能勝任正從事和建議開展的工作項目;
3.05 保證他們在從事或建議的項目中使用合適的方法;
3.06 只要適用,遵循最適合當前工作的專業標準,除非出于道德或技術考慮,并在可認定的情況下才允許有所變通;
3.07 努力做到充分理解所從事軟件的規格說明;
3.08 保證他們所從事的軟件說明是良好的文檔、可滿足用戶需要和經過適當批準的;
3.09 保證對他們從事或建議的項目,做出實際和定量的估算,包括成本、進度、人員、質量和輸出,并對估算的不確定性做出評估;
3.10 確保對其從事的軟件和文檔資料有合適的測試、排錯和評審;
3.11 保證對其從事的項目,有合適的文檔,包括列入從中發現的重要問題和采取的解決辦法;
3.12 開發的軟件和相關的文檔,應尊重那些受軟件影響的人的隱私;
3.13 謹慎使用從正當、合法渠道獲得的精確數據,并保證只在準許的范圍內使用;
3.14 注意維護那些容易過時或有出錯情況時的數據的完整性;
3.15 處理各類軟件維護時,應保持與開發時一樣認真的職業態度。
原則4 判 斷
軟件工程師應當維護他們職業判斷的完整性和獨立性,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4.01 所有技術性判斷應服從支持和維護人類價值的需要;
4.02 只有在對本人監督下準備的文檔,或在本人專業知識范圍內并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簽署文檔;
4.03 對受他們評估的軟件或文檔,應保持職業的客觀性;
4.04 不參與欺騙性的經濟行為,如行賄、重復收費或其他不正當經濟行為;
4.05 對無法回避和避免的利益沖突,應告示所有有關方面;
4.06 當他們、他們的雇主或客戶之間存有未公開和潛在利益沖突時,拒絕以會員或顧問身份參加與軟件事務相關的私人、政府或職業團體;
原則5 管 理
軟件工程的經理和領導人員應贊成和促進對軟件開發和維護合乎道德規范的管理,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5.01 對其從事的項目保證良好的管理,包括提高質量和減少風險等有效手段;
5.02 保證軟件工程師在遵循標準之前便知曉它們;
5.03 保證軟件工程師知道雇主是如何保護對雇主或其他人保密的口令、文件和信息的有關策略和方法;
5.04 布置工作任務應先考慮其教育和經驗有相應的水平,再加上有進一步教育和成長的要求;
5.05 保證對他們從事或建議的項目,做出現實和定量的估算,包括成本、進度、人員、質量和輸出,并對估算的不確定性做出評估;
5.06 在雇傭軟件工程師時,需實事求是地介紹雇傭條件;
5.07 提供公正和合理的報酬;
5.08 不能不公正地阻止一個人取得可以勝任的崗位;
5.09 保證對那些在軟件、過程、研究、寫作、或其它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方面做出貢獻的軟件工程師,有一個公平的協議;
5.10 應對違反雇主利益或道德觀念的指控,提供正規的聽證過程;
5.11 不要求軟件工程師去做任何與道德規范相違背的事;
5.12 不能處罰對項目表露出道德關切的人;
原則6 專 業
在與公眾利益一致的原則下,軟件工程師應當保證其專業的完整性和聲譽,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6.01 協助發展一個適合執行道德規范的組織環境;
6.02 推進軟件工程的共識性;
6.03 通過適當參加各種專業組織、會議和通過出版物,擴充軟件工程知識;
6.04 作為一名職業人員,支持其他軟件工程師努力遵循本道德規范;
6.05 不以犧牲職業、客戶或雇主利益為代價,謀求自身利益;
6.06 服從所有監管作業的法規,除非這種要求與公眾利益有不一致時例外;
6.07 要精確敘述自己所從事軟件工作的特性,不僅避免錯誤的斷言,也要防止那些可能造成猜測投機、空洞無物、欺騙性、誤導性或者有疑問的斷言;
6.08 對所從事的軟件和相關文檔,負起檢測、修正和報告錯誤的責任;
6.09 保證讓客戶、雇主和主管人員知道軟件工程師對本道德規范的承諾,以及這一承諾帶來的后果和影響;
6.10 避免靠近與本道德規范有沖突的業務和組織;
6.11 要認識違反本規范是與成為一名專業工程師不相稱的;
6.12 在出現明顯違反本規范時,應向有關當事人表達自己的擔憂,除非在沒有可能、會影響生產或有危險時才可例外;
6.13 當與明顯違反道德規范的人無法磋商,或者會影響生產或有危險時,應向有關當局報告;
原則7 同 行
軟件工程師對其同行應持平等、互助和支持的態度,特別是在適當的情況下軟件工程師應當:
7.01 鼓勵同行遵守本道德規范;
7.02 在專業發展方面幫助同行;
7.03 充分信任和贊賞其他人的工作,杜絕追逐不應有的贊譽;
7.04 評審別人的工作,應客觀、直率和進行適當的文檔記錄;
7.05 持良好的心態聽取同行的意見、關切和抱怨;
7.06 協助同行充分熟悉當前的標準工作規范,包括保護口令、文件和保密信息等有關的政策和規定,以及其他常規的安全措施;
7.07 出于客戶、雇主或公眾利益的考慮,軟件工程師可以以善意態度質詢同行的勝任能力,但不要以不公正的手段干涉同行的職業發展;
7.08 在出現超越本人勝任范圍的情況時,應主動征詢其他熟悉這一領域的專業人員的意見;
原則8 自 身
軟件工程師應當參與終生職業實踐的學習,并促進合乎道德的職業實踐方法,特別是軟件工程師應不斷致力于:
8.01 深化他們的開發知識,包括軟件的分析、規格說明、設計、開發、維護和測試、相關的文檔,以及開發過程的管理;
8.02 提高他們在合理的成本和時限范圍內,開發安全、可靠和有用質量保證的軟件的能力;
8.03 提高他們編寫正確、有技術含量的和良好的文檔能力;
8.04 提高他們對所從事軟件和相關文檔資料,以及應用環境的了解;
8.05 提高他們對從事軟件和文檔的有關標準和法律的熟悉程度;
8.06 提高他們對本規范,及其解釋和如何應用于本身工作的了解;
8.07 不因為某些難以接受的偏見而不公正地對待他人;
8.08 不影響他人在執行道德規范時所采取的任何行動;
8.09 要認識到違反本規范是與成為一名專業軟件工程師不相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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