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技術規范
?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技術參數
a.買方應認真填寫技術參數響應表中買方要求值,賣方應認真填寫技術參數響應表中賣方保證值。
技術參數響應表
b.投標人提供的設備技術規范應與本技術規范書中規定的要求一致,如不填寫技術偏差表則視為完全滿足本技術規范的要求。如有偏差投標人應如實、認真詳細的填寫技術偏差表。
6 質量保證和試驗
6.1 質量保證
6.1.1訂購的新型產品除應滿足本規范書外,賣方還應提供該產品的鑒定證書。
6.1.2賣方應保證制造過程中的所有工藝、材料等(包括賣方的外購件在內)均應符合本規范書的規定。若買方根據運行經驗指定賣方提供某種外購零部件,賣方應積極配合。
6.1.3賣方應有遵守本規范書中各條款和工作項目的ISO-900 GB/T1900 質量保證體系,該質量保證體系已經過國家認證和正常運轉。
6.2 電流互感器試驗
6.2.1型式試驗
對所供型式的電流互感器,應進行標準的型式試驗,試驗應符合GB1208標準所規定的試驗項目和試驗步驟。型式試驗的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此:
(a)短時電流試驗;
(b)溫升試驗;
(c)雷電沖擊試驗;
(d)操作沖擊試驗;
(e)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f)戶外式互感器的濕試驗;
(g)電容和介質損耗因數測量;
(h)誤差測量;
(i)暫態特性試驗;
(j)P級復合誤差試驗;
(k)儀表保安電流試驗(僅對測量級);
(l)局部放電測量;
(m)無線電干擾和電暈試驗;(僅對Um≥126kV)
(n)絕緣熱穩定試驗(僅對Um≥252kV、油浸式);
(o)絕緣介質性能試驗;
(p)機械性能試驗;
(q)抗震試驗。
賣方可以提交同類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對不能達到標準要求的,賣方須對所供設備重新試驗。
6.2.2例行試驗
電流互感器應在制造廠接受例行試驗,試驗應符合GB1208標準所規定的試驗項目和步驟。例行試驗包括,但不限于此:
(a)極性檢查和端子標志校核;
(b)一次繞組段間和二次繞組對地及繞組間工頻耐壓試驗;
(c)匝間過電壓試驗;
(d)一次繞組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f)局部放電測量;
(g)誤差測量;
(h)電容和介損損耗因數(tand) 測量;
(i)絕緣介質性能試驗;
(j)伏安特性試驗;
(k)校核保護級鐵芯的磁化特性;
(L)密封性試驗;
(i)二次繞組直流電阻。
6.2.3現場試驗
現場安裝完畢之后,電流互感器應接受如下現場試驗,但不限于此:
(a)結構檢查;
(b)外絕緣爬電距離及干弧距離測量并計算比值;
(c)極性檢查和端子標志校核;
(d)絕緣電阻測量;
(e)一次繞組段間和二次繞組對地及繞組間工頻耐壓試驗;
(f)一次繞組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g)電容量和介質損耗因數(tand)測量;
(h)末屏對地電容和介質損耗因數(tand)測量(3kV電壓下);
(i)絕緣油性能及色譜分析;
(j)誤差測量;
(k)密封性檢查;
6.3避雷器試驗
6.3.1型式試驗
需提供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和定期試驗報告。報告應包括國家標準所要求進行的所有型式試驗項目。提供試驗報告的單位必須是有相應資質能力證明的檢測單位。
應增加項目如下:
6.3.1.1 方波電流耐受試驗:電流值為GB11032-2000規定值的1.35倍,試驗次數為24次(不許加倍)
6.3.1.2線路放電試驗:注入試品能量為合格品1.3倍, 試驗次數為24次(不許加倍)調整UL增加能量
6.3.1.3 動作負載試驗:大電流沖擊4次,后2次預熱到60℃操作負載時,能量為合格品1.3倍
6.3.1.4 密封試驗:抽氣浸泡法壓差為0.06Mpa
6.3.2 例行試驗
出廠的每只避雷器都要進行例行試驗,試驗按國家標準要求進行,投標人交貨時應同時提供完整的最近例行試驗報告,其中應包含以下試驗報告。
6.3.2.1 持續電流試驗
6.3.2.2 標稱放電電流殘壓試驗
6.3.2.3 工頻參考電壓試驗
6.3.2.4 直流參考電壓試驗
6.3.2.5 0.75倍直流參考電壓下泄漏電流試驗≤20μA
6.3.2.6 密封性能試驗
6.3.2.7 局部放電試驗
6.3.2.8 運行電壓下的交流泄漏電流試驗,要求單臺避雷器之間差值應£50μA。
6.3.2.9 抽樣試驗(該批產品金屬氧化物電阻片)
a) 方波沖擊電流耐受試驗
b) 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
c) 加速老化試驗
6.3.3現場驗收試驗
本試驗需經雙方協商,且在避雷器裝配前進行。
6.3.4監督試驗
本試驗由雙方共同協商,在生產企業內進行,但業主方需提前2周或其他約定時間通知投標人。試驗項目如下:
6.3.4.1 整只直流1mA參考電壓
6.3.4.2 整只75%直流1mA參考電壓下的漏電流
6.3.4.3 整只持續電流(全電流和阻性電流)
6.3.4.4 整只工頻參考電壓(記錄參考電流值)
6.3.4.5 比例單元或閥片8/20μs標稱放電電流下殘壓(記錄比例單元或閥片的直流1mA電壓值和殘壓,電流值)。
6.3.4.6 2ms方波電流試驗(記錄電流、殘壓、峰值的視在持續時間)
6.3.4.7 4/10μs大電流沖擊耐受試驗(兩次間隔時間為50~60S)。大電流下的殘壓試驗根據買方需求而定。
6.3.4.8 加速老化的功率損耗變化趨勢判斷試驗(施加UCT電壓100小時,溫度115℃±3℃)
6.3.5其他試驗
投標人除以上的試驗報告外,還應具有并提供投標避雷器的以下試驗報告:
6.3.5.1 人工污穢試驗報告(對防污型避雷器)
6.3.5.2 電壓分布試驗或計算報告
6.3.5.3 電阻片加速老化試驗報告
6.3.5.4 耐地震試驗或計算報告
6.3.5.5 絕緣件試驗報告
6.3.5.6 均壓電容試驗報告(僅對220kV避雷器,如有)
6.3.5.7 監測裝置試驗報告
6.4電容器試驗
6.4.1型式試驗
對所供型式的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應進行標準的型式試驗,試驗應符合GB/T4703、GB/T19749等有關標準規定的試驗項目及步驟,型式試驗的項目應包括,但不限于此:
6.4.1.2 低壓端雜散電容和雜散電導的測量;
6.4.1.3 電容分壓器工頻耐壓試驗(干、濕);
6.4.1.4 操作沖擊耐受電壓試驗(干、濕);
6.4.1.5 雷電沖擊耐受電壓試驗(干、濕);
6.4.1.6 截波沖擊耐受電壓試驗;
6.4.1.7 局部放電測量;
6.4.1.8 電容分壓器溫度系數測量;
6.4.1.9 無線電干擾電壓測量;
6.4.1.10 瞬變響應試驗;
6.4.1.11 鐵磁諧振試驗;
6.4.1.12 電磁單元的溫升試驗;
6.4.1.13 電磁單元的工頻耐受電壓試驗;
6.4.1.14 準確級試驗;
6.4.1.15 機械強度試驗;
6.4.1.16 工頻耐壓試驗前后測量電容分壓器的電容量和介損(tand);
6.4.1.17 短路承受能力試驗;
6.4.1.18 爬電距離和弧閃距離檢查。
6.4.1.19 抗震試驗;
賣方可以提交同類設備的型式試驗報告。對不能達到標準要求的,賣方須對所供設備重新試驗。
6.4.2例行試驗
合同訂購的所有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應在制造廠接受例行試驗,試驗應符合GB/T4703、GB/T19749等有關標準規定,例行試驗的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此:
6.4.2.1外觀檢查;
6.4.2.2極性檢查和端子標志校核;
6.4.2.3電容分壓器和電磁單元以及低壓端子保護間隙的工頻耐壓試驗;
6.4.2.4 工頻耐壓試驗前后測量電容分壓器的電容量和介損(tand);
6.4.2.5 工頻耐壓試驗前后測量中間變壓器的空載電流和空載損耗;
6.4.2.6 電容分壓器在低電壓下變比及電容量的測量;
6.4.2.7 泄漏試驗(密封試驗);
6.4.2.8 準確級試驗;
6.4.2.9 局部放電測量;
6.4.2.10 鐵磁諧振試驗(在0.8U1n、1.0U1n、1.2U1n、1.5U1n或1.9U1n下進行)。
6.4.3 現場試驗
現場安裝完畢,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應接受(但不限于此)現場試驗:
電容分壓器:
6.4.3.1 電容測量(Cn、C1、C2);
6.4.3.2介質損耗因數(tand)測量;
6.4.3.3外絕緣爬電距離及弧閃距離測量并計算比值;
6.4.4 電磁單元:
6.4.4.1 一次接地端子對二次繞組及對地的絕緣電阻測量;
6.4.4.2絕緣油試驗;
6.4.4.3 二次繞組間及對地的絕緣電阻測量。
6.4.5 整臺設備:
6.4.5.1 極性檢查和端子標志校核。
6.4.5.2 準確級試驗;
6.4.5.3 開口三角剩余電壓測量(投運后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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