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一條新聞刷屏了:央行把支付寶們給“收編”了!第三方支付業界驚呼:一個時代結束了,新的時代開啟了。
殊不知,真正的巨變還在后頭。
進入8月,微信和支付寶紛紛行動起來,一場規模空前強大的“無現金”消費席卷全國。在“無現金”消費活動如火如荼之際,央行的約談猶如一盆冷水,讓不斷發燒的“無現金”消費開始回歸冷靜。
為推動移動支付,支付寶特意將8月第一周定為“無現金城市周”,鼓勵用戶在超市、便利店、餐館、商場等地消費時,以掃碼支付代替現金支付。此前,支付寶已先后和杭州、武漢、福州、天津四座城市簽署合作協議,共同推進“無現金城市”建設,為“無現金城市周”活動預熱。并且,在阿里巴巴旗下所設生鮮超市——盒馬鮮生門店內,只接受移動支付而拒絕現金支付。
既然支付寶已經行動起來,其最大的競爭對手微信自然不甘人后。其實早在2015年微信就提出了“無現金”的消費概念,也曾開展一系列聲勢浩大的優惠活動。今年7月31日,微信宣布無現金活動從8月1日開始,并將持續整個8月,還特意將每年的8月8日定為“微信支付無現金日”。
為鼓勵消費者在線下消費時使用移動支付,也為了與競爭對手爭搶市場份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都在本輪活動中投入巨資,以鼓勵金、代金券和返現紅包等形式,引導消費者和商家加大對無現金支付方式的選擇。
利益當前,有的商家甚至只接受移動支付,直接拒絕現金支付,這引起部分消費者的不滿,引發輿論熱議,直至引起央行的注意。針對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無現金”的倡議,央行方面明確表示,如果商家出現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法規。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總則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這意味著如果商家拒絕接受現金支付,已經違反了此項法律法規。在任何一個場景里,如果只有一種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國家主權貨幣——人民幣。而拒絕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并不違法。
近日,央行總行對各分支行下發通知稱,最近一些地區推進的無現金支付方式,與螞蟻金服等合作創建無現金城市等活動,其中的一些宣傳主題和做法干擾了人民幣流通,社會反響較大,對社會公眾產生較大誤解。央行要求各地抓緊行動,依法對不合適的提法、做法進行糾正和引導。
從央行內部人士處獲悉,7月底,央行武漢分行約談螞蟻金服公關部負責人,告知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制度,并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在無現金城市周活動中去掉“無現金”字眼;
二是撤掉所有含有“無現金”字眼的宣傳標語;
三是公開告知參與商戶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尊重消費者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從概念本身看,“無現金”的提法確實存在不嚴謹和不科學的地方。“無現金”并不等于“去現金”,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近日表示,強調“無現金”,不但已經出現拒絕現金的行為,也容易讓普通老百姓誤以為現金會消失了。以是否使用現金為標準,通常可將支付分為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因此,下一步應該少用或不用“無現金”字眼,改用“非現金”支付。
在央行約談引導和輿論監督之下,螞蟻金服確實做出了改變。近日,螞蟻金服已將“無現金周”的說法改為了移動支付“黃金周”。與此同時,盒馬鮮生也對曾經提出的“不收人民幣現金”的規定作出調整。阿里巴巴新零售公關負責人表示,為了更加便利老年群體消費,繼上海10家門店專設現金代付通道后,目前北京的兩家實體店也啟動了現金代付通道。
一場關于“無現金”消費的熱議逐漸回歸平靜。但拋開現象看本質,“無現金”消費引發爭議的背后,是制度落后于現實的尷尬。在信息化普及的當下,移動支付確實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也給廣大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帶來諸多便利。中國是世界上移動支付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中國消費者特別是一線城市線下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正在蔚然成風。
在移動支付野蠻生長的同時,國家管理層相關的制度建設并未做到同步推進。非現金支付涉及貨幣流通和支付清算體系建設等多個方面,整個社會支付體系的全面完善,應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組織等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支付基礎設施,規范發展支付服務組織,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逐步提高非現金支付結算比例。
還是先普及一下,大家平常的資金往來,是怎么在銀行系統流轉的。
在杰克馬(馬云)搞支付寶之前,人們的資金往來只有三層:用戶層、銀行層、清算層。
比如,小明要從銀行A給女票的銀行B的戶頭轉賬,流程就是這樣的:
小明—》銀行A—》央行的清算平臺—》銀行B—》小紅
當有了第三方支付之后,情況就變得不一樣了。
比如小明要通過支付寶的賬戶,給小紅的支付寶賬戶轉1000元錢。小明支付寶綁定的的銀行A,小紅是銀行B,此時的結構變成了:
小明在A銀行的錢—》支付寶公司在A銀行的賬戶—》支付寶公司在B銀行的賬戶—》小紅在B銀行的錢。
問題關鍵是:從支付寶公司在銀行A的賬戶里,把錢轉到支付寶公司在銀行B的賬戶里,這個過程直接繞開了央行,缺乏監管,不排除存在資金對倒、洗錢等風險。
為了排查這些定時炸彈,央行才成立“網聯”公司。意思就是說,以后Jack也好,Pony也好,強東也好,你們的支付都得排隊到這個平臺來清算。
這樣一來,上面小明向小紅通過支付寶跨行轉賬的流程就要加上一層了:網聯。
小明在A銀行的錢—》支付寶公司在A銀行的賬戶—》網聯—》支付寶公司在B銀行的賬戶—》小紅在B銀行的錢。
說到底,所謂央行“收編”的本質,是所有網絡支付業務要通過網聯這個平臺處理,而不是各自為政,游離于央行的監管之下。
更重要的是,央行這一招,直接打破了Jack和Pony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對金融和消費大數據的壟斷,所有的支付清算數據,最終都通過網聯匯總到央媽這來了。
Jack之前一直說:如果銀行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
現在央行說:如果支付寶不改變,我們就改(收)變(編)支付寶。
不過,其實這并不是新消息了。網聯平臺早在今年3月份就開始了試運行,4個多月以來,各家早已經把大量的業務轉移到了網聯層面,只不過我們一般人在使用上沒有什么感受而已。
真正的巨變來了!央行首次宣布!
最近真正對于互聯網金融有重大影響、讓Jack和Pony們的金融帝國之路更為坎坷的,是央行下面這個文件。
8月4日,央行貨幣政策分析小組發表了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17),第一次明確提出這么一個觀點:
將探索把規模較大、具有系統重要性特征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納入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對其進行宏觀審慎評估,防范系統性風險。
什么意思?
簡而言之,就是未來阿里旗下的余額寶等具有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公司將和銀行一樣,接受每個季度的MPA,即宏觀審慎評估體系,考核體系。
所謂MPA,簡單理解就是一個緊箍合集,你再也不能想怎么玩怎么玩。
如果還不夠直白,那就直接上例子吧。
螞蟻花唄,大家都用過嗎?就是你沒錢了,可以在支付寶上,找杰克馬借錢,八千一萬啥的,都好說。
其本質就是傳統銀行的放貸。支付寶搞這事的基礎,是它有巨大的資金池(它在各個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但傳統銀行放貸,是要受到嚴格的資本充足率的監管的。
好比說,監管規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那么你放100塊錢的貸款出去,銀行自己就必須要有不低于8塊錢的自有資本。反過來,銀行自有資本的規模,乘以12.5倍,就是你能放貸款的最大規模。
但是花唄就可以不受這個限制。你說如果Jack和Pony無限借錢出去,會不會造成巨大的金融風險?
現在互聯網金融平臺上都是小打小鬧的錢,所以之前央行也一直沒管。但隨著第三方支付和線下場景的結合,規模正在變得越來越大。
根據“暴財經”統計,以余額寶為例,據最新的信息,其凈資產已經增長至1.43萬億——余額寶的規模已經和國有和股份制大行同類可以隨時存取的個人活期存款分庭抗禮!
制作、來源:暴財經
就規模來說,余額寶目前排在中國銀行之后排名第五,遠遠超過好幾個股份制銀行;且就發展趨勢來說,超越中國銀行只是時間問題。
另外,互聯網公司發展也實在太迅猛。按照媒體的統計,在支付領域,支付寶和微信的移動支付4年間市場規模增長了20倍,2016年達到2.9萬億美元;
根據央行的統計,全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網絡支付業務,在2016年成交筆數額金額分別為1639.02億筆和99.27萬億元,同比增長99.53%和100.65%。
在已經龐然大物的情況下,仍然保持高速增長,且越來越靠近傳統金融公司,這次央行真的要出手了!
監管在路上
其實,在首次表達出要把互聯網金融納入宏觀金融體系之前,央行就已經在試水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傳統型監管。
例如今年1月13日,央行曾經下發《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讓互聯網金融支付機構交付客戶備付金,有點類似于銀行的存款準備金。
具體繳納的比例規定如下:
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交存客戶備付金執行以下比例,獲得多項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從高適用交存比例。
網絡支付業務: 12%(A類)、14%(B類)、16%(C類)、 18% (D類)、20%(E類);
銀行卡收單業務:10%(A類)、12%(B類)、14%(C類)、 16% (D類)、18%(E類);
預付卡發行與受理:16%(A類)、18%(B類)、20%(C類)、 22% (D類)、24%(E類)。
據悉,由于支付寶和財付通的監管評級已經是第三方平臺中最高級別,因此適用的繳存比例僅為12%。以此計算,兩家平臺所需交存的金額分別在190億和180億左右。
隨著互聯網金融在金融行業中的地位越來越高,金融行業互聯網化的趨勢越演越烈,互聯網金融的系統性風險應該受到我們各方面的重視。
接下來,根據央行的報告,還可能從四個方面發力:
一是加快完善互聯網金融安全等方面的政策體系,建立互聯網金融技術行業及國家標準,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金融數據安全使用管理辦法,構建維護互聯網金融安全的技術體系;
二是按照“分類控制,分照管理”原則,加強監管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的準入、退出機制和運行規范,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充分發揮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與地方協會的作用,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搭建統一、公開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平臺,構建以商業銀行作為第三方資金托管的機制,進一步完善互聯網金融消費權益保護體系,切實加強互聯網金融投資者權益保護;
四是加快金融科技在金融服務中的應用,讓金融服務惠及更多領域,提升金融服務效率,推進普惠金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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