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特幣挖礦機
比特幣挖礦機,就是用于賺取比特幣的電腦,這類電腦一般有專業的挖礦芯片,多采用燒顯卡的方式工作,耗電量較大。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件然后運行特定算法,與遠方服務器通訊后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
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澤塔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極點幣、燒烤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比特幣挖礦機特點
價格及性能
比特幣挖礦機的價格從一臺兩三百元到20萬元不等。從2011年到2013年,高配置的比特幣“挖礦機”從1萬元漲到了30萬元,但性能也比此前好了不少。據業內人士介紹,以前的老機器100天才能挖到1個比特幣,如今(2013年)的機器,100天就能挖到3.5個。
按照國內組裝團隊公布的礦機資料,一臺售價3000元的最低配置挖礦機,按照比特幣挖礦速度,30多天便可以回本。采礦速度10G/s的機器每天24小時能挖到大約0.03個比特幣,而13G/s的機器按照2013年的全網算力和難度,每天24小時能挖大約0.035個比特幣。
產值
按照比特幣產出的運算公式,幾乎每逢4年都會產出減半,最終達到極值2100萬個。而每逢此時,都會大幅升值。這種沒有中央銀行控制的貨幣,與不斷量化寬松的現實貨幣相比,也將會不斷升值。到2013年,比特幣已經產生出了大約1100多萬個。
硬件支出
挖礦實際是性能的競爭、裝備的競爭,由非常多張顯卡組成的挖礦機,哪怕只是HD6770這種中低端顯卡,“組團”之后的運算能力還是能夠超越大部分用戶的單張顯卡的。而且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有些挖礦機是更多這樣的顯卡陣列組成的,數十乃至過百的顯卡一起來,顯卡本身也是要錢的,算上硬件價格等各種成本,挖礦存在相當大的支出。
挖礦收益與風險
挖礦收益可以通過以下公式來計算:挖礦收益=產生的比特幣*幣價-礦機成本-電費-維護費及人工成本-礦場折舊費等
如果你只是一個小礦工,一般情況只要扣除礦機成本和電費即可。大家也可以去BTC123或者比特范等網站,通過挖礦收益計算器計算回本周期和挖礦收益。
如果你購買了云算力平臺的產品,在此以算力寶為例:
收益=算力收益-算力成本。
有收益就會有風險,挖礦風險如下:
1、比特幣產量減半。16年7月,比特幣網絡將面臨比特幣減半,即每10分鐘,每個區塊只包含12.5個比特幣,意味著相同算力挖出的比特幣也會相應減少。但另一方面,幣價也有上升可能。
2、比特幣幣價和計算難度不穩定,導致用戶收益也不穩定。
3、斷電、機器維護等風險。
二、比特幣挖礦機違法嗎_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就目前在中國大陸來說不違法的。挖礦機當然也不違法的,不然,用顯卡挖的人,都把顯卡沒收了?
五部委發的《通知》定義比特幣為“特殊商品”,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持有。
當然,這東西風險很大很大很大大大的,搞不好就賠了。想玩這個一定要有一個強大的心臟。
中國為何不宣布比特幣是不合法的
比特幣只是一種虛擬的數字貨幣,其核心只是一個開源軟件項目,任何人都可以對其進行復制并推出自己的版本,但最近一年來卻被全世界投資者所著迷。從2017年初開始,這種虛擬數字貨幣更像是坐上了過山車,價格不斷走高,讓整個市場為之驚愕。昨天,一位華爾街頂級策略師認為到明年比特幣還將上漲40%,預計比特幣到2018年中期的目標位為6000美元。
圖片來源AtoZForex
就在上周,新華社在一篇《比特幣半月價飆50%風險加劇,需扎緊制度籠子》的通訊稿中也提醒虛擬數字貨幣投資者:
需要增強風險意識,并稱需要扎緊制度的籠子,比特幣正在成為部分投資者的套利工具,風險已逐漸蔓延至金融領域,一些違規交易平臺應受重罰或關停。
而就在數十小時前,新華社再次發文《比特幣暴漲 三大風險需警惕》警醒投資者比特幣風險:
目前比特幣存在三大風險:交叉風險、價格風險、“跑路”風險。由于具有匿名、不受國界限制、不易追蹤等特性,比特幣逐漸被不法分子作為兌換和支付手段等等。新華社的文章稱近期,央行在對北京地區主要交易平臺的現場檢查中發現,火幣網和OKCoin幣行均利用投資者充值形成的沉淀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計約10億元人民幣。新生事物發展得太快,監管必須迅速跟上步伐,積極完善制度法規,把比特幣裝進監管的籠子。面對嚴重違規的比特幣交易平臺,監管應絕不手軟,關停取締。
BWC中文網發現,目前,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極少數發達國家承認比特幣及其交易活動的合法性,而像俄羅斯、泰國、印度尼西亞等國家明確認定比特幣交易活動非法。
不過,俄羅斯財政部的一位副部長在今年4月份接受采訪時說,俄羅斯政府即將接納比特幣為合法的金融工具,并為打擊洗錢開辟了一條新戰線。而就在一年前,俄羅斯財政部曾威脅任何使用數字貨幣的人將面臨牢獄之災。
但目前,在中國僅僅是不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和不允許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據澎湃新聞報道,在央行7月4日出爐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是這樣描述比特幣的:
在這份《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中,將互聯網金融風險放入了“銀行業”的章節,并稱“比特幣等特定虛擬商品吸引投資者跟風炒作也存在一定風險”。
圖片來源AFP
BWC中文網注意到,在美國,是把比特幣歸到大宗商品,根據央行的報告很明確是把比特幣當做虛擬商品看待,虛擬商品主要包括計算機軟件、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虛擬云主機、虛擬云盤、虛擬光驅、APP虛擬應用、網絡游戲中的一些產品和在線服務等。
事實上,比特幣在中國已經存在了7年左右時間了,如果不合法的話,那么,中國管理部門是不會發布比特幣規范條例的,比如: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就在2017年1月發布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知名經濟學家朗咸平更是稱比特幣是徹頭徹尾的金融騙局,中國人要看好自己的錢包,珍愛生命,遠離比特幣!
在過去的數年中,尋找比特幣真正的發明者一直是媒體和比特幣愛好者努力的事。但實際上,更多的證據表明比特幣是美國發明的,更多的調查的資料顯示,其發明者是一個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日裔美國人,名叫多利安·中本聰。
此前,BWC中文網(微信ID:bwchinesewx)多次警醒中國投資者,要小心這些比特幣們瘋狂背后的風險,不要被蜂群效應所吸引盲目進場,被稱作“算力炸彈”的比特幣本身并不具有貨幣的屬性和功能,這種虛擬數字貨幣可能是美國用于掠奪新興市場國家財富的騙局。美國官方只承認是一種商品而不是貨幣,脫離其貨幣管理部門的監管。這種虛擬數字貨幣可能是金融技術強國用于掠奪新興市場國家財富的一個騙局,目前,投資者可以借助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源源不斷的將資金通過比特幣流出本國,實現財富的轉移。
事實上,比特幣在中國不存在合法不合法問題,因為比特幣根本就是互聯網誕生出來的,并不可怕。就像是游戲里虛擬的商品,大部分人認可, 愿意用錢來買它,所以,不能用不合法這個字眼去定性它,國家只能去規范它,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暴富之名過度炒作,損害投資者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前幾日,中國社科院支付清算中心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新華社表示,在中國,比特幣的持有量僅占全球總量的7%,但成交量卻是美俄等國的數倍,交易量占全球的八成以上,如此高的換手率凸顯出部分人的投機心理。
據花旗分析師估算,目前比特幣玩家里0.1%的人擁有50%的比特幣,1%的擁有80%的比特幣。比特幣發明者是一個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日裔美國人中本聰,其可能擁有已發行比特幣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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