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特發明電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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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上的蓄電池又叫做“伏特電堆”,是一個叫亞歷山德歷·伏特的意大利人發明的。為了紀念他的貢獻,人們把電壓的計量單位叫做伏特。比如我們手電筒里的電池的電壓是1.5伏特,我們家里的電燈的電壓是220伏特。
??伏特是意大利帕維亞大學的研究電學的物理學家。
??有一天,伏特看了一位名叫加伐尼的解剖學家的一篇論文,說動物肌肉里貯存著電,可以用金屬接觸肌肉把電引出來。看了這篇論文,伏特非常興奮,便決定親自來做這個實驗。他用許多只活青蛙反復實驗,終于發現,實際情況并不像加伐尼所說的那樣,而是兩種不同的金屬接觸產生的電流,才使蛙腿的肌肉充電而收縮。
??為了證明自己的發現是正確的,伏特決定更深入地了解電的來源。
??一天,他拿出一塊錫片和一枚銀幣,把這兩種金屬放在自己的舌頭上,然后叫助手將金屬導線把它們連接起來,剎時,他感到滿嘴的酸味兒。
??接著,他將銀幣和錫片交換了位置,當助手將金屬導線接通的一瞬間,伏特感到滿嘴的咸味。
??這些實驗證明,兩種金屬在一定的條件下就能產生電流。伏特想,只要能把這種電流引出來,就能大有作用。
??伏特經過反復實驗,終于發明了被后人稱做“伏特電堆”的電池,這就是在銅板和鋅板中間夾上卡紙和用鹽水浸過的布片,一層一層堆起來的蓄電池。這種電池,今天仍然在使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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