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9:45:44
2009年1月1日,國際民航組織(ICAO)針對危險性貨物的安全空運頒布最新生效版本的技術說明,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 也在2009年發布第50版的危險品規則,中國民航總局(CAAC)據此也發布了中國新版《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MH/T 1020-2009),以此替代之前發布的2007版,并將最新版本發至各大航空公司,要求其按照2009年版《規范》對鋰電池航空運輸進行安全管理。
規范性引用文件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ST/SG/AC.10/11/Rev.4
IATA《危險品規則》(2009版)
ICAO Doc9284-AN/905《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09-2010版)
空運限制條件
UN38.3測試
1、除原型樣品鋰電池外,任一型號的鋰電池,無論作為危險貨物還是非限制性貨物,單獨運輸還是安?????
?? 裝在設備中或與設備包裝在一起運輸,在交付航空運輸前,均應通過UN38.3要求的系列測試。
2、當某一特定型號的鋰電池與已通過測試的同一型號鋰電池具有以下任一差別時,應被視為新型號,??
?? 即需重新進行UN38.3測試:
→? 陰極、陽極或電解液的質量有大于20%或大于0.1g的改變,以較大者為準
→? 對試驗結果有顯著影響的改變
批準運輸
原型樣品鋰電池應獲得始發國主管當局的書面批準,方可根據ICAO Doc9284-AN/905(以下簡稱ICAO TI)和IATA《危險品規則》(以下簡稱IATA DGR)特殊規定A88的相關要求進行航空運輸。
禁止運輸
1、任一特定型號的鋰電池,如果既未通過UN38.3測試,也沒有批準文件,不予空運;
2、鋰金屬電池(UN3090和UN3091)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液態陰極含有SO2、磺酰氯、亞硫酰氯
?? 的鋰電池芯當放電至開路電壓低于下列2個電壓之中較低者,或含有一個或更多個此類電池芯的
?? 電池,不予空運
→? 2V
→? 未放電時電池芯電壓的2/3
PONY提示
近年來,鋰電池航空運輸引起的國內外不安全事故/事件時有發生,聯合國、航空協會、國航均在今年對鋰電池空運規范做出修訂和完善,新規范雖然有比較詳細的規定,但對一些具體的實施規則仍然需要專業解讀,如果您對此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系,PONY譜尼測試集團作為國家民航總局認可的鋰電池UN38.3測試機構,將為您提供專業咨詢及檢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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