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廢電池禁止無證回收?
?
“電動車的蓄電池用一兩年就要更新,有不少人把舊電池賣給收舊貨的,如果隨便拆解處理恐怕會造成污染,不知哪個部門管理這件事?” 帶著市民的擔憂,1月6日記者采訪市質監部門,獲悉《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國家標準近日出臺,并將從3月1日起開始實施。
電動自行車所使用的鉛酸電池,一到兩年左右就要更新,為此我市每年會產生大量的廢鉛酸電池。據了解,廢鉛酸電池中的電極板含有可滲透性的金屬鉛,通常還含有銻、砷、鉍、鎘等金屬,如果處理不當容易污染環境。
記者1月6日在幾家電動車修理點了解到,修車點多采取以舊換新的辦法,對舊電池折價換取新電池。
知情人士透露,有些商販處理舊電池比較簡單,主要是取出里面的金屬鉛獲利,而其中的電池酸液則被隨意倒掉,由于酸液里有鎘等多種重金屬,如果直接進入下水道,則會造成污染。
《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規定,廢鉛酸電池被認定為是危險廢物,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廢鉛酸電池的收集、貯存和利用。1月6日,市環保部門人士表示,根據新出臺的標準,要由專門的企業進行回收處理,以避免給環境帶來危害。市民如發現無專門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對廢鉛酸電池隨意處理,可撥打電話12369向環保部門舉報。(張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