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汽車提供電源蓄電池突然爆炸 上蓋被炸飛
?昨日上午7時30分左右,住在江海區滘頭街道辦事處滘頭市場附近的羅德彬,下樓為其載貨的汽車接駁電源,欲啟動車輛。當羅德彬接駁好一條電源線,再接駁另一條電源線時,突然“轟”的一聲巨響,正準備為汽車提供電源的蓄電池,突然發生爆炸。
蓄電池突然爆炸
羅德彬稱,他是擺流動地攤、做雜貨生意的。3月4日,他到江海區一家名為全興電池服務部的商店,用330元購買了一塊12伏120安的新達牌蓄電池,電池的保修期為半年。在買回蓄電池的當晚,他已開始使用新買來的蓄電池。
3月24日晚,他為蓄電池充了電,以準備次日為貨車供電之用。羅德彬解釋說,他用來運貨的貨車較舊,車上的電池電力不夠,需要外接一塊蓄電池幫助,才能啟動車輛。
昨日上午7時30分左右,他拿來前晚已充滿了電的蓄電池,欲將電源接駁到汽車上去,發動汽車。當他連接好第一條電線,再連接第二條電線時,接駁的鉗子剛接觸到蓄電池輸出電源的端口處,突然冒出火花,并隨即發生了爆炸。蓄電池的上蓋被炸飛,里面的電解水四濺。羅德彬被電解水濺滿一臉,衣服也被濺濕了。
“水濺到我的臉時,有強烈的灼熱感。我趕緊叫老婆拿來一條濕毛巾。擦干了臉上的水,我回家沖了涼,才感覺舒服點。”羅德彬說起當時的情景時,還心有余悸。
疑使用不當引起
羅德彬稱,以前,他曾多次以同樣的方法,幫助汽車起動發動機,而發生爆炸事故,還是頭一次。羅德彬懷疑,此次事故,是因蓄電池的質量問題引起的,經銷商要賠償他的損失,起碼要給他換一塊新電池。
銷售該蓄電池的店主查看了出事蓄電池的損壞情況,詢問了羅德彬使用蓄電池的過程后認為,羅德彬在使用蓄電池過程中,沒嚴格按照蓄電池的使用說明去操作,才釀成此次事故。店主說,使用該款蓄電池,要在充電過程中,或在充電后、使用前,揭開蓄電池上蓋的排氣栓,讓蓄電池里面的氣體排出,這才是正確的使用方法。羅德彬既沒在充電過程中揭開蓄電池上蓋的排氣栓,又沒有在充滿電、使用前揭開蓄電池上蓋的排氣栓,明顯違反了操作規程。事故是因使用不當引起的。
店主表示,愿意與廠家聯系,爭取廠方支持,為損壞的蓄電池更換一塊新的電池蓋。
記者查閱了該款蓄電池的使用說明書,其中,里面有三點這樣的說明:充電過程中要將蓄電池排氣栓取下;蓄電池在使用、充電過程中,會產生氧氣,遇明火時會爆炸;蓄電池排氣栓排氣孔不能堵塞,冬季還要防止被冰水封住,否則將使蓄電池內壓提高,發生殼體爆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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