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日本最大的鋰電池銷售商,索尼、松下和三洋多年來在全世界的業務量都相當好。但是歐盟監管機構 12 日認定索尼、松下和三洋違法聯合操縱手機與可充電筆記本用鋰電池價格,3 家日廠合計挨罰 1.66 億歐元(約 1.75 億美元),雖然三星SDI也參與了壟斷案中,但作為案件的告發者三星SDI還是免于了5775萬歐元的罰款。這四家公司承認了壟斷行為并且同意解決這一情況。
監管機構發現在2004年至2007年間,這四家公司曾同意臨時漲價,并交換敏感信息,如供需以及價格預測等,機構認為這一行為損害了歐洲消費者的權益。
各企業的罰款數額是基于壟斷時長、嚴重情況,以及企業在歐洲經濟區的市場占有率決定的。三洋收到的罰款數額最大,達到了9710萬歐元,松下被罰3890萬歐元,索尼被罰2980萬歐元。歐盟監管機構在這幾家公司承認了壟斷事實后,將其罰金減少了10%。
其實歐盟針對壟斷企業開出巨額罰單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盡管美國的反壟斷在立法方面比歐盟更為嚴苛,但是歐盟在行動力方面顯示出了更堅定的決心。
2016年7月,歐盟委員會宣布,因在過去14年來操控卡車定價,對戴姆勒、沃爾沃、雷諾等多家汽車制造商開出總計29.3億歐元(約217億元人民幣)的反壟斷罰單,歐盟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反壟斷罰單紀錄由此刷新。
2014年7月,歐盟委員會裁定韓國三星等10家芯片制造商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構成壟斷,并開出總額達3.31億歐元的罰單。歐盟稱這些企業在動態隨機存儲器(D R A M )銷售上設定價格,其行為損害了市場競爭,違反歐盟反壟斷規定。
2012年12月,歐盟對飛利浦等六家公司開出總計14.7億歐元罰款。理由是這六家企業操縱陰極射線管價格。其中,飛利浦被罰款3.134億歐元,LG電子罰單為2.956億歐元,PANASONIC罰單為1.575億歐元。
2010年12月,歐盟公平競爭委員會裁定,韓國LG以及中國***的四家制造公司,因在2001年至2006年實施的面板價格操縱行為,合計被處以6.49億歐元(約合8.63億美元)罰款。其中奇美作為郭臺銘掌舵的鴻海集團旗下的面板生產商,被歐盟罰款3億歐元,友達光電、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分別被處以1.168億歐元、900萬歐元和810萬歐元的罰款。值得一提的是,三星在此次案件中坦白并揭發了同行從而免于受罰。而巨額的罰款也讓郭臺銘對三星一直懷恨在心。
2009年5月,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公司處以14.4億美元的罰款。理由是英特爾為了占據市場壟斷地位,故意將對手AMD排除在市場之外,此舉違反了歐盟競爭法。
2007年1月,歐盟委員會稱以德國西門子公司為首的11家大公司,在用于控制電流的高電壓空氣絕緣開關設備上結成價格同盟,共同壟斷市場,欺騙消費者長達16年之久,將總共被罰款7.507億歐元。其中,歐盟對西門子開出的罰單高達3.966億歐元。同時被罰款的公司還有法國的阿爾斯通、日本日立電器、東芝公司和三菱電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