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六屆六次理事會議上,劉彥龍秘書長特別強調了鋰電池三元材料專利技術布局問題。他指出,在三元鋰電池特別是高鎳三元火熱的行業大趨勢下,國內不少正極材料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著巨額的國外專利費用。就此問題,協會將于近期舉辦專題討論會,采取應對措施以減輕企業發展中的成本壓力。
那么,國內鋰電池三元材料專利技術布局現狀究竟如何?
核心專利要“彎道超車”
有專業人士對三元材料領域的國內外專利情況進行統計,結果表明:首先,國內三元材料發展起步晚,基礎和核心專利欠缺,與日韓企業、美國3M公司等還有較大差距。
比如,2005年11月15日,3M公司獲得關于NiCoMn三元材料授權的美國專利US6964828B2及其同族專利CN100403585C等,其主要限定了NiCoMn中Ni的含量,成為三元材料的基礎核心專利,至今制約著中國鋰電行業三元材料的發展。
其次,圍繞三元材料改性的專利主要為提高電化學性能,但安全性和成本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突破。與提高電化學性能發明專利的迅猛增長形成對比的是三元材料的安全性和降低成本等方面申請量增長較緩。這也說明,在研發投入明顯增加且電池安全性十分重要的情況下,三元材料的安全性和成本問題沒有得到有效的突破。
以國內某研究所的發明專利“鈦溶膠包覆改性三元正極材料的制備方法”為例,該發明專利通過優化包覆工藝對三元正極材料進行改性,可有效改善材料的首次庫侖效率和放電比容量,但對材料的循環性能等其它方面沒有明顯改善。而且包覆工藝還要大量使用酒精,對工藝設備和車間條件(防爆車間)要求較高,酒精的回收利用還需要額外增加處理成本等。
基于上述分析,電池中國網認為有兩點需要國內正極材料企業重點關注:第一,國內三元材料專利申請比較分散,尤其是龍頭企業涉足較少,整體研究氛圍不強,需要國內企業重視正極材料的研發及知識產權的保護;第二,三元材料的安全性、成本問題等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國外申請人的布局并不完善,國內企業若能在這些方面加大研發投入,盡早掌握核心專利,才有可能實現在三元材料領域的“彎道超車”。
專利授權許可或是無奈之舉
業內共識,國內正極材料企業除了應積極重視自主研發及知識產權的保護之外,企業之間的專利授權許可也是產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選擇。電池中國網發現,近期正極材料企業專利布局情況如下:
2018年1月和2017年11月,巴斯夫分別宣布授予瑞翔新材和北大先行有關美國阿貢國家實驗室鎳鈷錳(NCM)正極材料相關專利的分許可。授權后,兩家公司可在美國市場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分銷和進口鎳鈷錳正極材料。
1月29日,陶氏化學公司與上海華誼(集團)公司簽署技術許可協議,由陶氏非排他性地授權兩種鋰離子電池的正極材料核心技術:磷酸鋰鐵錳(LMFP)和鋰鎳錳鈷氧化物(NMC)。
從上述授權許可信息來看,隨著國內動力電池及三元材料企業加速進入國際市場,國內部分三元材料企業不得不加強專利布局,以獲得相關的營運自由度,配合電池客戶應對國外嚴苛的資質審定。
瑞翔新材董事長兼總經理唐順國對外表示,“我們高度尊重知識產權,重視鎳鈷錳正極材料的專利分許可,這一分許可無論對我們還是我們的下游客戶而言都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而事實上,國內三元材料企業購買專利者寥寥無幾。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專利購買費用高昂,中小企業幾乎無力負擔;二是國內政策相對寬松,尤其是相關法制并不完善,部分企業懷著僥幸心理。
業內人士認為,國內外企業之間的專利授權許可、專利糾紛等會越發常態化,因此,國內企業不管采取專利授權許可還是采取繞道而行的方式,加快專利布局都是產業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
磷酸鐵鋰生死劫啟示
毫無疑問,國內三元材料企業掃除專利侵權訴訟的風險,才能在全球范圍內做大做強。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熟悉國內鋰電池產業發展的人肯定都還記得2012年磷酸鐵鋰電池行業的“專利無效案”——加拿大魁北克水電公司等三家宣稱擁有磷酸鐵鋰電池技術專利的企業,起訴中國專利復審委員會關于其磷酸鐵鋰電池專利技術無效的裁定無效。
據了解,加拿大公司的專利申請幾乎涵蓋了目前磷酸鐵鋰電池生產技術的全部環節。如果按照這個專利來走,國內大部分電池生產企業都屬于侵權了。而且如果外方勝訴,意味著今后中國電池生產企業如果生產磷酸鐵鋰電池,就需要向專利持有方繳納專利費。而外方要價也很高:一次性繳納1000萬美元專利入門費或者是每噸磷酸鐵鋰繳納2500美元。幸而,這場對于中國磷酸鐵鋰電池產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至關重要的專利官司以外方失敗告終。
但是,這起訴訟案件中諸多的經驗和教訓,則值得國內鋰電界同仁們思考。在當前新能源汽車火熱的發展形勢下,國內鋰電行業排名靠前的企業,特別是有志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龍頭企業,應該以此為鑒,更加長遠更加有策略地布局三元材料核心專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