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助力車專用蓄電池使用說明
來源于:浙江天能電池有限公司
?
? 首先感謝您對天能蓄電池的信任,我們將以認真的態度為您提供周到的服務。本公司生產的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以下簡稱蓄電池),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行業標準JB/T10262-2001《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和電動助力車生產廠商的要求生產的新型蓄電池。
·蓄電池特點:該電池為貧液閥控密封式,可維護,充電時所產生的微量氣體在電池內進行氧復合,在正常情況下無酸霧排出,氣體排出極少。該蓄電池容量大,自放電小,比能量高、使用壽命長,安全可靠等特點,是理想的動力型蓄電池。
· 裝車使用:蓄電池為荷電狀態出廠,如果出廠時間短,用戶可直接(或裝車)使用。如果出廠時間較長(1個月以上)為了補充在貯存和運輸中容量的損失,用戶應在裝車和使用前補充電,補充電方法為:將隨車充電器插上蓄電池箱,接上220V的交流電源,充電至轉綠燈后4~5小時即可。
· 蓄電池放電:電動助力車運行時,即為蓄電池的放電過程,蓄電池嚴禁過放電,為避免過放電,每只蓄電池(12V),最低放電保護電壓為10.50 V。
·蓄電池的充電:蓄電池的容量放出70%以上或總續行里程超過70%就應對蓄電池及時進行充電。充電方式如下:充電器應采用智能控制同時帶負脈沖去極化,充電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恒流充電,充電電流為0.18C2,0.16C3,0.15 C5,0.13 C10,第二階段為恒壓充電,恒壓值為單只蓄電池(12V)電壓為14.8V,第三階段為涓流充電,恒壓值為單只蓄電池(12V)電壓為13.8V,電流由0.3A漸趨近于0A結束。
?
如果運行(放電)時間短,則不需要每天都充電,經常不運行的蓄電池應每間隔一段時間(如半個月 、1個月或2個月)作一次完全放電并及時再給蓄電池充足電,以保持蓄電池的容量且不縮短其壽命。
注 意 事 項
·為避免損壞蓄電池,使用中禁止過放電,欠充電及過充電。
·隨車使用的充電器必須有足夠精度和穩壓穩流性能,嚴禁使用質次、價低耐老化性能差的充電器,否則將損壞蓄電池。
·電動助力車不用時,電池需充足電后貯存,并每月補充電一次,以免長期虧電導致極板硫酸鹽化。
·蓄電池不得放置在密閉的容器內,不得接近明火,不得將蓄電池拋入火中或浸沒在水中,嚴禁在陽光下直接曝曬。
·如發現蓄電池外殼破裂,滲漏時,須更換蓄電池。
·電解液為酸性溶液,如沾到皮膚、衣物上,須立即用清水沖洗。
·充電時環境溫度應10℃~30℃之間,并保持通風良好,較低的溫度將影響充電效率,甚至會導致硫酸鹽化,較高的溫度易使充電器之器件參數漂移,甚至引起熱失控,充鼓蓄電池。
·蓄電池不得短路、不可倒置。
·非專業人士不得解剖。
·維護方法(均衡充電)
當蓄電池使用壽命即將終止(容量減少30%)時,可將電池進行維護,使其恢復容量,延長使用壽命。具體維護方法為:
1、撬開(或推開)電池上方薄片面蓋;
2、旋下單向閥(6只);
3、向電池內注入適量專用補充液,使電池為富液狀態(約15-30mm);
4、用0.18C2,0.16C3,0.15 C5,0.13 C10 電流進行充電8-10小時,每只蓄電池充電電壓達16.2V以上,且2小時不變時表示電已充足,并停止充電;
5、電池停止充電后,用隨車充電器充電1小時,在充電結束后,用吸酸器吸出多余的電解液,使電池為準貧液狀態,如果此時電解液吸不出則表現為欠液,還需注入一些補充液,使其富液,再充電1小時后再將多余酸抽出。充電時最好放在容器里,防止充電時電解液溢出污染四周地面;
6、旋緊單向閥(6只),防止電解液滲漏;
7、蓋上面蓋,擦試干凈后即可裝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