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色性的基本知識
原則上,人造光線應與自然光線相同,使人的肉眼能正確辨別事物的顏色,當然,這要根據照明的位置和目的而定。
光源對物體本身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也就是顏色逼真的程度,通常叫做"顯色指數"(Ra)。
顯色性是指事物的真實顏色(其自身的色澤)與某一標準光源下所顯示的顏色關系。Ra值的確定,是將DIN6169標準中定義的8種測試顏色在標準光源和被測試光源下做比較,色差越小則表明被測光源顏色的顯色性越好。Ra值為100的光源表示,事物在其燈光下顯示出來的顏色與在標準光源下一致。
通俗點解說它表示物體在光下顏色比基準光(太陽光)照明時顏色的偏離,能較全面反映光源的顏色特性。顯色性高的光源對顏色表現較好,我們所見到的顏色也就接近自然色,顯色性低的光源對顏色表現較差,我們所見到的顏色偏差也較大。國際照明委員會 CIE 把太陽的顯色指數定為 100 ,各類光源的顯色指數各不相同,如:高壓鈉燈顯色指數 Ra=23 ,熒光燈管顯色指數 Ra=60~90 。
顯色分兩種:
忠實顯色:能正確表現物質本來的顏色需使用顯色指數 (Ra) 高的光源,其數值接近 100 ,顯色性最好。
效果顯色:要鮮明地強調特定色彩,表現美的生活可以利用加色法來加強顯色效果。
顯色性
光源對于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稱為顯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