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醫患矛盾“緩沖平臺”
針對醫患糾紛高發態勢,無錫市南長法院結合審判實際,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范圍,內外兼顧,積極構建醫療機構與患者矛盾的“緩沖平臺”。
2008年,該院正式成立醫患糾紛合議庭,逐漸形成遇案“早上報、誠溝通、勤調解”的處理模式,有效化解醫患矛盾,至今已審結案件40起,調撤率達50%。
該院積極運用訴前調解方式,從法律宣講、醫學咨詢、兩級聯動、互通交流等方面入手,結合案件實際,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平衡保護醫患雙方利益,獲得當事雙方信任。
在具體案件中,承辦法官不放棄任何調解機會,利用休息時間走訪醫患雙方,了解案情癥結,對于雙方在調解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法院能夠盡力幫助解決,力促糾紛徹底化解,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
為提升醫療案件審判質量,該院聘請了2名專職醫生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工作,合議時吸收采納專業意見,彌補法官在醫學領域的不足,提高法院判決公信力。
此外,南長法院堅持每年為法官開展醫療專業知識培訓,及時查漏補缺,在互相交流中不斷更新知識庫,提高法官自身業務素質。
對于案件中暴露的問題,法院做到與醫療機構及時溝通,為醫療機構提供合理化改進建議,得到良好回應。
電子病歷糾紛成因與對策簡析
電子病歷具有紙質病歷不可比擬的優越性,但也帶來了一批新類型的醫患糾紛。筆者將其成因大致歸結于以下三個方面。
信任的缺失。這一點在根本上源于社會醫療保障體制的不健全,高額的醫療費用讓病患望而卻步,有病不治的情況不在少數。由于國家醫療救助政策的不完善,無形之中加重了百姓看病的負擔,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病人家屬反彈情緒較為激烈。而政策補貼投入不到位,醫院的正常運行無法維持,又間接催生了“大藥方”等現象,由此形成惡性循環,加劇了患者對于整個醫療環境的不信任。
科學認知的缺乏。據調查,醫患糾紛中,部分患者及其家屬普遍法律意識淡薄,對醫院的治療能力過度迷信,缺少對醫療服務的科學認知。電子病歷屬于新興事物,一旦發生事故,其法律效力必然遭到患者及家屬質疑,而群眾普遍對于治療結果預計過于完美,面對醫學領域的風險與未知變數,往往難以理性面對。
面對目前醫患糾紛矛盾尖銳的現狀及電子病歷發展的困境,醫療單位除了應規范醫療行為,降低醫療風險以外,還應加強與患者的溝通,充分答疑解惑,從根本上避免糾紛的發生。對于醫患矛盾及電子病歷糾紛的化解,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加強電子病歷規范管理。醫療機構應重視電子病歷的規范與管理,由細節入手,從規范使用醫生工號、電子簽章等行為抓起,逐一落實病歷錄入制度。對于患者質疑電子病歷易刪改的問題,醫生可以在患者及其家屬在場的情況下及時輸入信息并鎖定,打印出相應的紙質病歷后,由患者簽字確認再予以封存。
呼吁建立第三方保管制度。鑒于患者對醫院保管電子病歷不信任的現狀,醫療機構可以呼吁衛生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病歷管理系統,由中立的第三方為電子病歷進行管理和維護,消除患者的擔憂,提高電子病歷的權威性、可靠性。統一平臺的建立不僅能共享患者信息,避免重復檢查的發生,還能大大提高電子病歷的利用率,提升電子病歷的社會影響力。
建立醫療風險宣傳機制。醫療機構可通過宣講、圖文展覽等形式,對公眾進行醫療領域風險概率認知方面的教育引導,理性分析我國醫療水平與技術現狀,避免公眾對醫護人員及醫療機構的過分苛求,從而降低醫患糾紛發生率。另一方面要通過媒體引導患者及其家屬,按照正當途徑解決醫療糾紛,達到促進醫患關系和諧的目的。
充分開展職業道德教育。部分醫護人員未能摒除“收人情”、“開大單”等陋習,對醫院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針對此類情況,相關單位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與經濟處罰。對于影響重大并造成事故的人員,要強化責任追求制度,并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及其家屬予以賠償,消除不良影響。
電子病歷作為醫療機構服務管理現代化的不二選擇,勢必將在未來的醫療領域中大放光彩,然而使其進一步發展靠的不光是信息技術的升級,最重要的還是醫療環境中醫護人員服務理念與醫療機構管理模式的轉變。
評論
查看更多